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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/10/24   浏览次数:3632

尊敬的港华燃气用户: 
根据《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》(苏价工【2018】77号)、省发展改革委《关于平稳理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》(苏发改公价发【2019】323号)文件精神,经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,我司于2020年1月23日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.28元;居民用气基准(一档)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.73元,各档气价均在原来的基础上等额顺加每立方米0.28元。调整后居民用气阶梯价格见下表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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